行吊和平常识(行吊操纵和平戒备事项有哪些)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一.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确保处在安全状态方可开车,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二.使用时必须先点动控制按钮,确定正确的行驶方向,行车运行途中,吊钩不得碰撞任何物件,Bwin必赢吊钩空运行高度必须离地面二米以上。 三.吊钩接近工件前,必须点动缓行,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 四. 起吊前必须确认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 五.超重用的吊索必须牢固可靠,且必须按照吊装部位吊装,严禁用橡胶皮带起吊工件,起吊重型物件时,必须先点动试吊,确保行车的机械制动性能及起吊物件的稳妥可靠。 六. 不准将起吊物件歪拉、斜吊,确保吊钩垂直,所吊物件在运行时,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吊绳的吊装位置必须合理可靠,起吊安全。 七.起吊时,工件上下不能站人,工件上不能有浮放物品,不得将重物吊挂悬空时,对重物进行加工作业,严禁将手直接置于工件下方操作。 八. 起吊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时,必须用木块或纱布垫好。 九. 严禁起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十. 使用完毕后,严禁将操纵控制按钮盒随意脱手,避免晃荡、碰撞。 十一.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行车停放在车间二端,小车停放在大车任意一端,并关闭控制按钮盒上的电源开关。 十二.操作者如有违章作业,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行车工“十不吊”(1)超过行车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定期检查行吊内容: 1.混凝土基础、地脚螺栓、附墙装置、缆风绳、地锚的状态变动情况; 2.结构件的变形、裂纹、锈蚀等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情况; 3.结构件结合及连接部位的销轴、螺栓、定位板、法兰等的连接情况、锈蚀情况、销轴定位情况(尤其是臂架连接销轴); 4.机构运转情况,尤其是制动器的动作情况和性能(空载时);制动器磨损:制动衬垫减薄、调整装置、噪音等;零部件的磨损情况; 5. 保护装置与安全限制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6.钢丝绳、滑轮或齿轮、齿条的磨损情况和钢丝绳尾端在卷筒固定的状态; 7.液压装置:压力、压力表、油位、油品、接头、管件、漏油; 8.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可见的变形、裂纹、磨损; 9.连接螺栓预紧力:用专用扳手检查,标准节连接螺栓强度等级、一旦出现裂纹不得使用;。